为进一步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,根据年度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以及工贸企业安全检查双随机工作制度, 2017年7月11日至14日,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李花禄率二大队同志到桐梓县、习水县、新蒲新区、南部新区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,相关县、区安全监管监察大队人员参与检查。
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,检查组分别检查了桐梓县荣兴联商混凝土有限公司、习水县赛德水泥有限公司、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习酒有限公司、遵义上佳木业有限公司、遵义玉隆铝业有限公司、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、遵义荣邦食品有限公司,对有限空间作业、消防设施、熔融金属吊运、高温炉窑、粉尘防爆以及车间通风、噪音等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,共发现隐患28条,下达执法文书4份,对发现的隐患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。对停产企业提出了相关安全工作要求。
检查组指出,各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工贸企业的监管监察,特别是对涉及熔融金属吊运、高温炉窑、有限空间、粉尘防爆等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,特别在天气较为炎热时段加强职工安全防护,杜绝工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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